烟台警方pos机
1、第四方支付(聚合支付)案件的涉罪问题
作者:邓小宇律师
第四方支付其实并非一个新产物,有人以平台是否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为准,将具备该证的支付平台认定为是第三方支付,否则即为第四方支付。但随着一些有许可牌照的公司参与到第四方支付中,该标准似乎不一定准确。
我们认为,第三方支付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而第四方支付是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故 第四方支付本质上是相对第三方支付而言的,系作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拓展一种支付平台。
其典型模式是聚合支付 ,即第四方支付聚合了各种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电信运营商及其他服务商接口,形成支付通道资源互补优势,满足商户需求,提供适合商户的支付解决方案。
但部分此类支付服务集成商,利用自身无可比拟的灵活性、支付服务互补性,为网络诈骗平台、网络赌博、色情直播产业进行资金结算业务,漂白黑钱,俨然成为各类网络黑产的重要一环。
一、第四方支付平台的一般涉罪模式
该模式可粗略分为四步:
第一步,搭建聚合支付平台;
第二步,平台一边收集进行收款的二维码,一边寻找有资金支付结算需求的商户;
第三步,提供二维码为商户收款;
第四步,收款后扣除利润转还给商户,平台内部分润。
其模式运作示意如下:
二、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入罪问题
现实生活中,人们接触的第四方支付(本文中特指聚合支付模式)平台并不少,最典型的莫过于商家摆放在店铺吧台聚合支付平台(如“收钱吧”)二维码,我们无论用微信、支付宝甚至是美团都可直接支付。
故无支付牌照者(“收钱吧”并无支付牌照)并非只要搭建聚合支付平台一定入罪,关键在于平台是否从提供技术服务,走向以下四条歧路:
按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支付【2017】4号文),央行将合法的聚合支付平台定位聚合技术服务商,定性于“收单外包机构”,对聚合支付划了四条明确的红线:
一: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核心业务;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三: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四: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敏感信息;
从以上“四个不得”可知,聚合支付公司合规定位只能是为商户提供第三方支付通道的技术服务机构,不能沉淀资金,更不能为商户提供支付和资金清算。第四方支付平台的罪与非罪可见一斑。
三、第四方支付案件的定罪问题
(一)我们首先来看几类典型的非法经营模式
非法经营模式(1):虚拟小微商户
云x平台,开发具有支持无卡支付的POS机功能的聚合移动支付收款软件云付APP。在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以云xAPP为主体的云x平台投入运营,从事银行卡收单、银联支付、扫码支付等收单业务,期间违反收单规定, 将个人注册会员虚拟为小微商户,通过银联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为会员提供信用卡套现等虚假交易服务,从中赚取会员刷卡费率与上游支付通道的费率差、会员升级分润等 。并通过对接上游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为云x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支付通道。
非法经营模式(2):空壳接口
有判决显示:2010年11月,被告单位某雷公司由被告人曾某、魏某共同成立。之后,曾某(某雷公司实控人)指使被告人程某组织公司员工收购 空壳企业 资料、私刻企业印章,并据此获得大量微信、支付宝支付接口用于收费。与此同时,雷某2公司在没有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微信、支付宝支付接口经由被告人陶某、肖某、熊某等人在网络上宣传推广,非法为他人有偿提供网络支付及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
又有报道:深圳X贝公司通过注册多家“壳公司”方式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套取支付通道,再将这些支付方式整合成一个二维码发送给商家使用。资金是先进入X贝公司的账户。X贝公司根据与商家约定的交付款时间将资金结算给商家,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根据客户情况及约定结算时间长短确定,一般来说为代收总金额的1%左右。
非法经营模式(3):“跑分”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罗某、宋某、周某等人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先后组织开发并运营“抓蛋”、“打字练习”、“趣跑”三个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为违法网站提供委托收款和付款服务。被告人吴某、廖某、赵某等在被告人罗某、黄某等的招募下,成为团长、子团长、组长等,大量发展微信用户注册成为平台的收款员,收款员按照平台指令使用微信二维码收款(即违法平台接受客户的充值),收款成功后提现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工具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方式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经查,涉案金额共计15亿余元。
以上内容不难看出,第四方支付平台如果在提供接入支付接口服务的同时,又形成资金池,并通过自己控制的账户向平台商户提供提现、转账等清、结算服务的,本质上属于提供货币资金结算业务,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应无争议。
(二)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其他罪名
实践中,第四方支付黑产的运作链条往往很长,若运作链条上的平台搭建者、技术人员、接口代理人员、拉单人员并无共同犯罪的故意,或因各人所实施的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前文的三类非法经营模式中,平台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本质在于“从事资金结算业务”,若相关平台搭建,只进行商户虚拟、设置空壳接口、跑分收集二维码,或将支付接口对接外包给代理人员,安排拉单人员在后端寻找有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的非法商户。
主要起到协助非法产业商户取得支付接口,但自身不触碰资金结算,此种行为不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但因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或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跑分及空壳接口模式中,第四方支付平台搭建者通过黑场、黑市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注册第三方支付账户并进行资金结算。
且一些平台在服务过程中,非法收集获取商户信息、交易信息,然后将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这些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3)洗钱罪
第四方支付平台搭建并不形成聚合支付软件平台,而是通过嫁接电商平台商户虚构交易。即平台安排人员批量入驻正规电商平台成为商家,虚构商品类型和价格,以电商购物为幌子,通过技术匹配,作为网络赌博、色情等违法网站线上入金渠道,实现资金流转的目的。
如去年的pdd洗钱事件即为典型:
(4)开设赌场、诈骗、组织淫秽表演罪(共犯层面)
一些第四方支付平台本身就是赌博网站、色情网站、诈骗网站配套产业。该平台作为产业链条中的一环,其负责人连同平台与上游产业存在”通谋“,自然可构成相关罪名的共犯。
但还有一些第四方支付平台,仅是明知平台对接的商户从事非法活动,仍帮助其实施资金支付、结算行为,这种不具有通谋意味的独立帮助行为,是否可以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以规制?也是值得讨论的话题。
2、涉案70余万100多家商户被骗 武进警方成功破获办理pos机骗取押金...
在办理POS机过程中,以虚假宣传骗取押金的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办理pos机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办理pos机收取高额押金,承诺分期返还的方式实施诈骗,涉及受害者有上百人,已查实的涉案资金高达7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暴力盗刷 牵出诈骗大案
2021年2月24日下午,马杭派出所接到辖区湖塘纺织城商户周女士的报警称,今年1月初,一名姜姓男子多次上门推销POS机,并帮助办理信用卡,考虑到生意上需要,手续费也划算,又省下了跑银行的时间,周女士在姜某处办理了一台pos机。然而,让周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不断收到银行信用卡还款通知,卡上被人盗刷金额总计达10万元。
接警后,马杭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对周女士的资金账户分析,民警发现,有多笔信用卡资金被刷入姜某的银行账户,与周女士的损失金额相吻合。同时,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后发现,仅武进本地涉及姜某的纠纷就多达数十起,且大多数与pos机有关。带着疑问,民警仔细了解这些纠纷的来龙去脉,从中看出了端倪。
看似纠纷 实为诈骗套路
“姜某在向商家推销pos机时,只带一份合同,商家签完合同后就由姜某保管,这种做法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的。”办案民警李杰介绍说,前期走访的十多名受害者反映,他们没有一个人手上留有合同。
而姜某恰恰就是借口办理pos机的商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刷单3万元,并且刷满30次),完成刷卡的金额数和刷卡次数,收取了商家的违约金。但有多名受害者证实,他们在完成合同约定后,也没有完全收到返还款。
受害人签订合同
在外围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正常公司办理pos机业务的押金是300到500元,其实就是购买pos机需要的钱。而姜某收取3000元,承诺每月返还300元,分10期还清,“等于以免费赠送商家一台pos机作为诱饵,让绝大多数受害者在没有仔细看清合同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4月9日,姜某在武进其开设的公司内落网。
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梳理,民警发现,姜某办理pos的业务遍布全省各地。为了尽可能多收集线索证据,民警多次前往上海、苏州等地,并到pos机发行公司进行相关业务的查询,发现该案涉及的受害人有数百人之多。
从姜某住处查获的合同
沉溺高消费 最终走向灭亡
据姜某交待,自2018年起,他就开始从事pos机办理业务,刚开始还办理正规业务,从商家的刷卡金额中收取千分之六左右的佣金。但随着姜某频繁出入高档娱乐会所、奢侈品商城等高消费行为愈演愈烈,原本的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他的支出。于是在2020年初,他想出了每办理一个pos机就收取3000押金,分10期返还的方法。
迅速积累的财富让姜某更加沉迷于高消费,没有驾驶证的他甚至为自己新买入了两辆豪车,并雇佣了专职司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前期积压了太多的客户,需要返还押金,窟窿越来越大,姜某难以填补。到了2020年10月份,姜某的债务彻底爆发,无论客户是否能完成合同上的刷卡任务,都无法继续获得返还的押金。
受害人追问押金
最终,姜某走上了极端,在帮助商户办理信用卡后,他将客户信用卡的钱直接刷到自己的账户上,用于分期退还客户的押金。“与周女士这种受害者相同性质的案件,在我们的调查中只发现了少数几起,更多的是被姜某以收取押金分期返还被骗的人员。”李杰介绍。
商家在办理pos机时,要选择当地固定的代理,不要轻易相信来回跑的业务员,如果连最基本的售后服务都保障不了,那就更别说资金安全问题了。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在办理POS机时一定要咨询清楚押金返还的条件和具体细节。
被骗之后,保留相关证据,拨打POS机总公司电话进行投诉处理。访问银监会网、国家投诉办公室网站进行投诉。到当地公安局报警,或者拨打96110当地的电信诈骗中心报警。电话、短信进行销售或者更换POS机的也不要相信,本身电销就是不允许的。
警方提醒:如果您已经不幸受害,不能因金额少而忍气吞声。应该通过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获取利益已经构成诈骗。
3、央视曝光:这些人因POS机养卡提额被抓,涉案金额3000万
电销、网销POS机乱象丛生,遭到各大支付机构严打,而在线下市场,养卡、提额等现象盛行,利用线下店面开展业务的背后,有人却因专营POS机套现和养卡被抓了。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自选商户POS机落幕后,养卡等行为曾受到短暂性波及,但这并没有长期影响存在巨大市场需求的养卡业务,除利用POS机刷卡外,大量的专业养卡门店扮演着重要角色,充分解决了持卡人的需求。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郑州市中牟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专营POS机养卡套现案 , 8名涉案人员通过线下商铺进行养卡提额等业务,涉案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
这起3000万POS大案的告破,由一起信用卡盗刷事件引起,因这次信用卡盗刷导致当地8家以经营养卡、套现业务为主的门店最终关闭,8名涉案人员也被警方抓获。
持卡人赵某是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爱好者,对额度的追求使他找到了一家街头小店进行养卡,在将信用卡交由他人养卡提额的过程中,赵某的信用卡被刷走1万元后,店主迟迟没有为其进行还款。
赵某随后发现该店店主处于失联状态,电话无人接听,且线下门店也已关门,赵某养卡过程中1万元的刷卡消费被迫自己偿还。
被骗的赵某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该店打着销售POS机的旗号,实际上在开展非法养卡、提额、还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除了赵某养卡的店铺外,还有多家类似的店铺分散在不同区域。
在警方的严查之下, 8家以养卡提额为主营业务的窝点被警方打掉,总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查获157台POS机及大量信用卡 ,最终8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支付结算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实上,这种靠持卡人养卡提额盈利的小店近年来数量不断上升,POS机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找新的生意,靠养卡提额来牟利便是一片新的市场,玩家少且市场需求大,依靠一家线下门店即可入局。
这些人当中曾经有一部分是POS机代理,还有一部分是资深信用卡代还从业者,这些人长期以来打着政策与法规的擦边球,而警方对此次利用POS机养卡行为的打击,为其它从事养卡提额业务的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据「支付百科」了解,目前在线下支付市场, 许多商铺打着“信用卡服务”的旗号,实则在做着套现、养卡的业务 ,帮助持卡人进行资金周转或者偿还信用卡,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这种类型的商铺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经营范围多样,办理信用、办理POS机、信用卡养卡提额、信用卡代还等都包含在内,基本涵盖了主流的C端支付业务,但是也存在不合规的风险。
信用卡快速上升的发卡量及居高不下的逾期,激发了养卡市场的潜力,加之央行二代征信系统的上线,使重视征信的持卡人不得不通过POS刷卡的方式来实现按时还款。
在支付行业,POS机刷卡已成为持卡人重要的资金周转方式,通过POS机刷卡,持卡人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将信用卡内的资金转移到储蓄卡中,从而达到按时还款的目的,伴随着持卡人的资金需求,手刷、mPOS近年来非常火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立案追溯标准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处理。
许多持卡人利用POS资金周转,与通过POS机向持卡人提供养卡套现服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有一定区别, 虽然构不成非法经营罪的标准,但持卡人在POS刷卡时会受到发卡银行的监测。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意见》),指出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的信用卡授信不审慎等突出风险问题,要求各银行加强防范银行卡账户开立风险、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
多家银行也开始整顿信用卡业务,部分银行更是以降低信用卡额度的方式,以此来减少信用卡带来的逾期,广发银行前不久更是发公告,表示将分批实施信用卡交易限制。
银行此举主要是针对POS机虚假交易,长期利用POS机不正常交易的持卡人, 当银行信用卡风控模型监测到持卡人用卡状态、用卡安全、用卡规范、偿债能力等出现异常时,银行就会主动采取调低预授信额度、暂停用卡等风险保护措施。
此外,一旦被银行发现使用信用卡虚假交易,除了封卡,也很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更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中介公司等机构进行养卡提额,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4、烟台农业银行卡被盗银赔偿吗
烟台农业银行卡被盗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① 使用银行卡时,一定不要让银行卡脱离自己的视线。要紧盯服务员的动作,不能让银行卡在POS机以外的卡槽二次拉卡;要保护好银行卡,输入密码时不仅要注意遮挡,防止被他人看见,而且要注意输入密码键盘是否直接连接POS机。
② 消费被刷卡多次不成功,要记住所在场所和刷卡人员,以便被盗刷时为警方提供线索。
③ 发现银行卡有被异常查询的情况时,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及时联系银行换卡,最好办理芯片卡;开通银行卡短信提醒功能,如发现卡内资金被人盗刷,要及时报警;遗失身份证、银行卡,不仅要报案,还要及时挂失身份证和银行卡。有大额资金需要使用借记卡、储蓄卡时,最好更改密码后再操作,降低资金风险。
5、烟台如何办理POS机啊?
专办全国通用的p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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