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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销pos机

浏览:184 发布日期:2023-03-18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pos机电销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销POS机是违法行为。央行发布的8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备查。

2、举报pos机公司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举报电销pos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3、央视曝光:这些人因POS机养卡提额被抓,涉案金额3000万

电销、网销POS机乱象丛生,遭到各大支付机构严打,而在线下市场,养卡、提额等现象盛行,利用线下店面开展业务的背后,有人却因专营POS机套现和养卡被抓了。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自选商户POS机落幕后,养卡等行为曾受到短暂性波及,但这并没有长期影响存在巨大市场需求的养卡业务,除利用POS机刷卡外,大量的专业养卡门店扮演着重要角色,充分解决了持卡人的需求。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郑州市中牟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专营POS机养卡套现案 , 8名涉案人员通过线下商铺进行养卡提额等业务,涉案资金高达3000余万元。



这起3000万POS大案的告破,由一起信用卡盗刷事件引起,因这次信用卡盗刷导致当地8家以经营养卡、套现业务为主的门店最终关闭,8名涉案人员也被警方抓获。



持卡人赵某是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爱好者,对额度的追求使他找到了一家街头小店进行养卡,在将信用卡交由他人养卡提额的过程中,赵某的信用卡被刷走1万元后,店主迟迟没有为其进行还款。

赵某随后发现该店店主处于失联状态,电话无人接听,且线下门店也已关门,赵某养卡过程中1万元的刷卡消费被迫自己偿还。

被骗的赵某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该店打着销售POS机的旗号,实际上在开展非法养卡、提额、还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除了赵某养卡的店铺外,还有多家类似的店铺分散在不同区域。

在警方的严查之下, 8家以养卡提额为主营业务的窝点被警方打掉,总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查获157台POS机及大量信用卡 ,最终8名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支付结算被采取强制措施。



事实上,这种靠持卡人养卡提额盈利的小店近年来数量不断上升,POS机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找新的生意,靠养卡提额来牟利便是一片新的市场,玩家少且市场需求大,依靠一家线下门店即可入局。

这些人当中曾经有一部分是POS机代理,还有一部分是资深信用卡代还从业者,这些人长期以来打着政策与法规的擦边球,而警方对此次利用POS机养卡行为的打击,为其它从事养卡提额业务的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据「支付百科」了解,目前在线下支付市场, 许多商铺打着“信用卡服务”的旗号,实则在做着套现、养卡的业务 ,帮助持卡人进行资金周转或者偿还信用卡,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这种类型的商铺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经营范围多样,办理信用、办理POS机、信用卡养卡提额、信用卡代还等都包含在内,基本涵盖了主流的C端支付业务,但是也存在不合规的风险。

信用卡快速上升的发卡量及居高不下的逾期,激发了养卡市场的潜力,加之央行二代征信系统的上线,使重视征信的持卡人不得不通过POS刷卡的方式来实现按时还款。

在支付行业,POS机刷卡已成为持卡人重要的资金周转方式,通过POS机刷卡,持卡人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将信用卡内的资金转移到储蓄卡中,从而达到按时还款的目的,伴随着持卡人的资金需求,手刷、mPOS近年来非常火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立案追溯标准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处理。



许多持卡人利用POS资金周转,与通过POS机向持卡人提供养卡套现服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有一定区别, 虽然构不成非法经营罪的标准,但持卡人在POS刷卡时会受到发卡银行的监测。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意见》),指出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的信用卡授信不审慎等突出风险问题,要求各银行加强防范银行卡账户开立风险、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

多家银行也开始整顿信用卡业务,部分银行更是以降低信用卡额度的方式,以此来减少信用卡带来的逾期,广发银行前不久更是发公告,表示将分批实施信用卡交易限制。

银行此举主要是针对POS机虚假交易,长期利用POS机不正常交易的持卡人, 当银行信用卡风控模型监测到持卡人用卡状态、用卡安全、用卡规范、偿债能力等出现异常时,银行就会主动采取调低预授信额度、暂停用卡等风险保护措施。

此外,一旦被银行发现使用信用卡虚假交易,除了封卡,也很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更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中介公司等机构进行养卡提额,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4、哪个是举报电销pos机公司的

以达州市为例,举报电销pos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进行举报。


从2020年5月份起,达州市将开展“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专项行动,从而保护银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

近期,四川多地反映POS机推销人员假冒银行员工,打着代办信用卡、机具更新换代、费率调整等幌子,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推销POS机,严重损害了银行声誉和消费者权益,扰乱了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

为有效遏制这种违规行为蔓延,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在四川开展了“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专项行动。广大市民、商户遭遇或发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818-2665997。

另外,当出现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POS机属于金融机具,不仅关系到商户的账户资金安全,也关系到广大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和各银行卡收单机构对POS机的申请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商户应通过银行机构或取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办理POS机。

取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非正当、违规渠道购买POS机,资金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会出现到账不及时或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情况等。同时非正规渠道销售POS机的是经过层层转包代理商,人员流动大,机具维修、耗材配送等均难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我市严查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

5、电销pos机犯法吗

电销POS机是违法行为,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法律分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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