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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pos机

浏览:148 发布日期:2023-03-21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信用卡的危机魔咒

银行的脸,说变就变。

曾几何时,信用卡凭借其自身的便捷性、高额度、低利率、广权益,甚至博得了“花呗一代”的青睐,不少人选择“每个月的工资扣除固定房租支出后,储蓄或者投资生息,日常消费就靠信用卡,从中可以赚取微薄的息差”。虽然不多,但对于“1000元的衣服可以买,5元的邮费绝不能忍”的年轻人来说,再少也是钱,说不定就是赚出一杯奶茶的钱,这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但是好景不长,信用卡在经历了野蛮扩张期,增量放缓,不良率上升,特别是在经历了2020年一季度疫情的冲击后,一批用户无法正常还贷,即便信用卡在各家银行业务中占比很小,银行仍然承压不小。

信用卡似乎不那么香了:银行开始大面积降额限消,积分权益被砍的稀碎,各大投诉网站上用户怨声载道,声称自己的权益受损。那么,银行为何突然变脸?

世界第一张信用卡的出现,距今已超过60年;中国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是中国银行,1985年推出了中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在珠海诞生, 开启了中国信用卡产业35年的发展历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具有信用卡的特点)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46亿张,同比增长8.78%;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3张,同比增长8.36%。

“合计7.46亿张”、“人均0.53张”,单看这两个数据,其实没有多少概念,将时间轴延长至2011年,回顾近10年中国信用卡的发展情况,端倪可见。

可以发现: 2011-2014年可以称为信用卡的“疯狂扩张期” ,信用卡发卡量平均环比增幅4.31%; 2015-2017是信用卡的“刹车降速期” ,信用卡发卡量平均环比增幅下降为2.27%; 2018-2020Q1信用卡进入“平稳运行期” ,信用卡发卡数量平均环比增幅小幅回升至2.74%,整体增幅呈放缓趋势。

其中,2020Q1,信用卡发卡量环比增幅为0.32%,这是自2017Q1以来的最低值,人均持卡量也连续3个季度维持在0.53张的水平止步不前。

所以,在整个2020Q1中,银行卡授信总额增速放缓,逾 期半年未偿贷款总额增速、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比双双显著提升 ,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信用卡面临的“增速放缓、不良率上升”的窘境。

窘境的出现,有其必然之处。

其中的不可抗因素便是来自于疫情的冲击,导致不少人降薪甚至失业,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还信用卡也自然成了问题,“被动逾期”较往常更为普遍。

除了疫情的影响,还有一个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表示,“通过POS机将信用卡进行套现,整个的资金成本是很低的,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卡套现逐渐演成一个‘黑产’。作为信用卡的管理部门,银行信用卡中心其实都是门儿清的,但是初期为了发展,对于‘黑产’都是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

“先发展,后治理”,信用卡的规模是发展起来了,趁着2020Q1信用卡数据所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到了“拨乱反正”的时候了。

银行“变脸”,监管提示

陈嘉宁认为 ,现阶段,所有银行在信用卡方面已经有足够大的量,对于这种灰色的渠道、流量,需求量没有那么大,便会想办法进行整治,从而收紧风险。另外,银行可能还会承担来自监管的施压。

据广东银保监局官网最新披露的信息,在7月16日和17日,连续2天公布2起针对广发银行信用卡业务违规的处罚,也就是风险控制不到位,广发银行合计领到400万元的罚款,让整个银行业的信用卡业务为之一怔。

监管带头规范信用卡市场,银行们自然不敢怠慢,广发、平安、中信、兴业、浦发、招行、交通纷纷开始加紧风控升级。

首先是限制消费。

即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资金状况、还款及逾期情况,调整持卡人信用卡的额度,从源头“掐死”风险发生的可能;对于风险较高的持卡人,银行甚至可以直接关掉其信用卡。

客观来看 ,银行的这种限制消费的举措,是正常的风控措施。因为信用卡本身就是以持卡人自身的信用为基础,当持卡人信用不佳,使得银行单方面承担风险较大,同时也破坏了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契约,银行是有权利采取适当行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

所以,当自己的信用卡被突然限制消费的时候,首先看一下自己是否按期还款,是否存在逾期行为。

通过黑猫投诉平台,有用户反馈,“本人是广发信用卡多年的老用户,办理财智金都正常还款,最近一年多信用卡无法分期付款,有商户消费限制,望广发银行能解除限制。”“老用户”、“正常还款”但仍旧被限制消费,甚至信用卡无法进行分期还款。

很多消费者甚至抱怨,信用卡越来越没意思了,变得有些“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如果用户反映属实,广发银行的做法实属欠妥,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对少数投机倒把之人固然简单凑效,但无形中却伤害了多数遵纪守法之人。 银行需要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方式,进行区别对待,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还有就是信用卡的积分权益大幅“缩水”。

近期,“发卡先锋”广发、民生、兴业、华夏、中信等股份制银行重拳出击,开始调整信用卡积分累积方式,导致持卡人信用卡积分权益大幅“跳水”。

7月13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调整积分规则;广发信用卡将102.69万户商户列入不累积积分名单;民生信用卡宣布取消拉卡拉等19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累积积分;城商行中,重庆银行刷卡交易积分累积缩水10倍,现在需要用以前10倍的积分,才能兑换同等的商品,积分的性价比骤降。

信用卡“黑产”既可以套取现金,也可以套取积分,用于换购商品,积分在其中扮演了部分“货币”的角色。

限制消费,主要是防止进行信用卡套现,降低损失概率和程度;而砍掉信用卡的积分权益,则是堵住投机者套取积分的路子,双管齐下,市场反应还是很迅速的。

监管除了对部分信用卡业务存在违规的银行进行处罚,也不忘对持卡人进行提示。6月30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提醒持卡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

相比银保监会对于银行的处罚,银行对于持卡人的限制,如果持卡消费者能够通过自律,降低信用卡逾期风险,其实是最好的方式;但目前来看,不少持卡人已经形成了不良的用卡习惯,通过外界施压或许更好。

针对信用卡市场上存在的套现行为,通过限制消费与降低权益积分,是否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至少公众从表面来看是“直达病痛”,出问题的是持卡人,对其采取限制措施,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但是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总经理吕莹 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吕莹认为,如果要考虑信用卡的合规与严控与否,是要看收单输出端严不严格,目前来看还是比较松的。很多银行还是以外包形式做收单,存在很大风险空间,在包装和对行业选择方面存在很大漏洞。

对于套现这种行为,吕莹表示,银行是不会去人为干涉,都是电脑甄别,已经实现自动流程化。银行采取的措施,限制消费也好,降低权益积分也罢,更多的是给人行银监来看,自己在信用卡风险把控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那么,银行如果想要真正去降低信用卡风险,注意力就不应该仅仅聚焦在持卡人身上,还是要从收单侧机构入手,没有“助纣者”,何来风险。

但这就涉及到银行愿不愿意了。 作为一名普通的持卡人,从心底里是希望监管机构和银行能够真正对信用卡市场乱象进行整治,让守规矩的持卡人得到应有的权益,不应该让他们越来越觉得信用卡没有意思了;当他们觉得信用卡没有意思的时候,可能会随时准备抛弃,投奔支付宝的花呗、借呗,微信的微粒贷,京东金融的白条、金条,以及各种物美价廉的消费金融产品。

“现在你不理不睬,以后让你高攀不起”,等到那个时候,银行势必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重获他们的信任。

信用卡的危机魔咒,何时可以真正破除?

因篇幅限制未能将所有内容附上,但感谢多位专业人士在本文写作过程中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观点及丰富案例,特别致谢(排名不分先后):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总经理吕莹,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

2、信用卡刷卡套现的人和POS机商户会受到法律处罚吗?

会受到法律处罚。

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第六十八条 持卡人恶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1为信用卡用户套现的商户,多数为他人提供套现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人,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解释》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由于套现资金游离了银行正常的信贷管理渠道,脱离了监管层的管理视线和控制,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给国家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不稳定因素。本次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同时也将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给予重拳打击。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3、85号文要求POS机关闭自选商户,对此你们怎么看?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在情理之中。现在pos机市场鱼目混杂,各大支付公司都打着“几千优质商户任意选择,低费率,带积分,秒到账,信用卡完美养卡”等口号。但是伴随着很多违法犯罪活动随之而来。

首先就是信用卡违规套现。其实这个大家都在知道,现在市面上很多POS机,特别是手刷机的用户基本都是个人用户。他们的POS机根本就不是用来做正常收款的。就是用来养卡的。当然说实话,对于这种行为,道理上肯定是违规的。因为信用卡明令禁止一切套现行为。但是对于目前信用卡高负债,高坏账率的 社会 问题来说。大部分发卡行已经对这种行为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你不逾期,基本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随着国家对金融政策的不断调控,可能银行会在这方面逐渐加强管理。

其次就是会出现违规收款,甚至盗刷信用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因为现在很多POS机可以进行多商户切换。相对而言如果出现上述的犯罪行为。对于相关部门查实难度会增加。也就是【85号文件】中提到的问题,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实名制管理。让POS机所收款资金的来往情况更加明晰。

关于【85号文】的具体内容,我想大家随便在都可以查询的到,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我总结出来也就是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多商户pos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当然,这个举措收到影响最大的肯定就是各大支付公司。特别是专注做手刷机的这些支付公司,同时可能会对于部分正在利用这些多商户POS机的进行刷卡套现养卡的持卡人来也会带来很大影响。

“中付收单机构”打响第一枪,第一个关闭了自选商户功能,当然也是因为中付因为自选被罚的原因,随后瑞银信,随行付相继关闭,其他各机构业务6.14晚24:00前全部关闭。

无论关闭自选是出于什么原因,其本质都是没问题的,POS机本来就应该服务于商家,而商家有哪里需要多商户呢,更何况以前没有自选持卡人不也是照常用吗!

商户自选已成陌路,我们就当作从未拥有过!

无论是自选也好还是机选也好,持卡人都应该放平心态,该刷的自然要刷,跟怎么选没一毛钱关系,心态转不过来怎么都不行。

各收单机构关闭自选以后纷纷上线了各自的智能匹配系统,然后各机构如此火急火燎的上线到底如何呢?这两天根据全国各地的持卡人反馈不算很好。

其实仔细想一下完全可以理解,第一各机构紧急上线匹配系统,各机构技术人员并无任何准备;第二每次遇到行业的变化大多数收单机构总会捞一把。

从自选到匹配再到智能匹配,中间必须有一个过渡期,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和以前一样该稳定的POS机以后自然靠谱稳定,因为智能匹配是以后机构的主要竞争手段。

我个人认为:

1、关闭自选从短期来看影响持卡人的正常用卡,支付机构和从业人员也是损失最惨重的。

2、长远来看关闭自选使收单行业更正规,也是一次大洗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持卡人用卡也有了一定的约束。

我个人建议:

1、关闭自选不代表是坏事,该用的时候依然要用。

2、不要妄想寻找可以自选的机器,这两天已经有很多人上当受骗。

3、对于自选将严查到10月份,但以后如何请放平心态。

4、不要过度用卡,信用卡是把双刃剑,可以周转但切记成为卡奴。

5、智能匹配定会崛起,行业的变更不代表行业消失。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这是我朋友圈 卖pos机发的

央行于今年3月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简称“85号文件”。文件对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等要求:

随后银联管委会针对央行下发的“85号文件”于端午节前发布的《关于就部分规范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这也注定行业迎来大洗牌和大整顿,监管力度的上升。

通知明确提到 严禁一机多商户行为。各收单机构要全面排查梳理自身收单业务开展情况,确保交易商户的真实性,严禁存在一机多商户违规情形,包括终端用户自选、APP用户自选、微信公众号自选、优惠券自选等各类衍生手段。确保于2019年6且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上送真实准确交易数据。一纸政策谁也无法抵挡,逆流而上那是傻!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不“自选”刚刚关闭各家机构已经上线“智能匹配”功能,手动挡换成自动挡。至于是不是永久关停我们只能观望,官方肯定不会明确说明。据了解本次严查会持续到10月份。

关闭“自选”不等于世界末日, 以前没有“自选”甚至“T+0”时,业务大家也运营的挺好。POS代理商的商户都什么类型我想大家都清楚,这里就不明说了。这部分人群的刷卡量占据总体总体交易额的大部分,一刀切整治TX的概率极低。这里面很多因素在里面,只能说会一点一点进行完善,我相信到最后肯定是一个良性的市场,不过这个时间是缓慢的。

“智能匹配”功能简单来讲就是根据你刷卡的金额和时间,系统自动帮你匹配到合适的商户,从以前的手动挡换成现在自动挡。不过各机构今天表并不是很的理想,商户质量有待提升。10000多元吃了顿羊肉,6000多理了个发等等情况并不是很好。

不过匆忙上线肯定要给技术人员一些时间来适配和解决相关逻辑问题,接下来“智能匹配”是各家支付公司竞争的利器,哪家做得不好就有可能被淘汰,所以“智能匹配”我们还是有理由期待一下。

一般来讲这个肯定都是本地地区,虽然这个不敢100%保证,但我相信跨地区跳地区是不存在的。文章开头也提到很多支付公司也发布了通知严禁异地移机使用,央行和银联的先关监管文件也是不允许跨地区使用,原则上来讲你在哪个地区注册的就只能在哪个地区使用。

答案肯定不可信的!这次的严查涉及的问题很多,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也很大。对于一金难求的支付牌照来讲,无论是哪家机构也不会拿自己牌照开玩笑。顶峰作案逆流而上有几个好下场?铤而走险的只会跌得很惨,除非它真的不想在这个行业混了!跟这政策走才是明智之举。所以请不要相信任何“虚假宣传”。

我庆幸自己不用担心每月还不上信用卡发愁了,我曾经是卡奴,欠了很多信用卡饥荒,学会阶梯还款的那段时间,表面感觉不错,通过信用卡10~20%的钱就可以周转开了!危机暂时解除了!

可是今天在这个墙采两块砖放到另一个墙上,来回拆东墙补西墙,有限资金被不断的吃掉!因为没有啥来钱路子,这么还款早晚是要死掉的!现在每个人身边可能都有很多人已经面临无法按时还信用卡了,银行再严厉监管,估计一大批失信人员浮出水面了,严重关注

人行85号文有要求不假,但仅仅是要求关闭商户自选功能,没有要求关闭个人用户,支付公司都是自给自足的,也就是真实商户入网与个人套现户同步的,真实商户除了日常交易还会进进入支付公司的所谓商户池,以供跳码使用,在这个时候突然关闭是因为人行及银联要求,关闭后考验的是支付机构商户池的好坏,同时考验的是后台计算能力,忘各支付机构且行且珍惜,这两天笑话还是挺多的。

关闭自选商户,可以有效防止手刷中的跳码和套码违规操作。

其实一机多商户,自选商户一直是某些不法手刷宣传的卖点,答主通过自己用机体验,可以很负责地说,所谓的自选商户远远比系统匹配商户来的水深,很多时候不知不觉地跳码,特别是信用卡刷大额的时候,基本上就是5000往上,跳码更频繁,而且多是跳优惠码和0费率码。

国家政策谁也没法改变至于未来,谁也不好说,但是做好自己的就行。对于一个从业多年的人来说,经历过费改,经历过机器从几千一台到机器免费送,就是一句话,做好当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过现在是刚出来,正是风头浪尖上,未来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当然也对于一个卡奴,还是稍微有点影响的,所以刷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同一张卡刷卡,间隔3个小时以上再说。畅捷,喔刷都还行

4、冒用商户信息办理POS机人行不管吗

会管
7月17日,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发布《“五措施”开展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表示结合广元本地特点,将辖区所有银行、支付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纳入整治,实现全覆盖。结合地方政府网络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震慑力。对收单商户和信用卡客户进行全面排查;发挥人民银行力量,对当地线下重要商圈和线上重要网站开展不定期高频巡访20余次;发挥群众力量,将重点商户和社会公众发展为线索提供人,主动公开支付结算科投诉举报电话。重点整治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违规行为,约谈2家涉事收单机构,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进展。同时,一并排查并处置其他各类支付违规行为,并向市网信办移交网络乱象线索,形成联合整治态势。另外向银行机构风险提示,警惕冒充银行名义推销POS机等违规行为,督促加强业务合规管理,强化商户宣传教育。同时《专项整治》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扣分处理;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加分鼓励。

5、央行正在查打不出明细的pos机吗

央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央行人士称:这一文件主要是在前期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以持证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检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下称“无证机构/无牌公司”)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

综上所诉,使用“二清”存在严重的隐患,央行发布的文件让“二清”POS机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而且危机也不远了,就在今年4月。

既然“二清”POS机如此危险,那如何避免使用“二清”POS机呢?

1、一清机带有官方独立后台,支持实时查询交易明细。通过和官方客服核对工商执照信息和结算账户信息能准确分辨是否为一清机,如果没独立后台的一定是POS机二清机。

2、看pos资金结算来源打款方,通常,pos刷卡资金结算方式是T+1方式结账。我们可以在网银交易明细中查看到pos资金是否由收单机构转账的,备注一般为:客户备付金。

2017年11月底,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即217号文),要求坚决彻查“二清”。同时,通知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持证机构自查在2017年12月底前自查自纠;各地人行在2018年2月底前开始大检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处罚与总结工作 是的
一清”机构的银行和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二清”机构未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几无设立门槛。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因长期在法外之地游走,大量套现、套码、跳码、变造交易等行为与其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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