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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付支付pos机诈骗

浏览:125 发布日期:2023-03-29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支付作为国内知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中付支付pos机可靠吗?

考忽悠客户来完成开单的,请小心使用,坑钱。代理销售说费用立即到账,然后刷第一笔就扣掉298元

作为国内成立时间较早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中付支付pos机的发展已经有许多年了,坚持从技术科研出发,攻克了HTTPS技术、数字认证加密技术、安全硬件KEY技术等,无论是用户的反馈还是自身研发实力都十分优秀。 非常不可靠,请小心使用,坑钱。申请的时候,业务员保证什么费用都不收取。然后刷第一笔就扣掉298元,也不知道什么费用。 绝对的诈骗公司,业务员搞欺骗

2、中付支付pos机可靠吗?用过的来说说

是的。
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6、100万人民币,总部位于深圳,于2012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中付支付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支付系统、智能卡、电脑软硬件、银行卡自动授权应用系统、自动缴费终端业务、移动POS业务的技术开发、购销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为银行提供后台管理服务。在线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等。 同事说中付支付确实不错

3、我用了一台新中付pos机,刷卡被骗了,怎么办?

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请及时报警,避免更多财产损失。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拓展资料:
所谓欺骗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根据2015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撤销)的相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根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采取的手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二)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商品销售数量不足的;(三)销售“经过处理的产品”、“缺陷产品”、“不合格产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4)使用虚假的“结算价”、“卖出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未按照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志销售商品的;(七)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媒体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十一)利用邮购销售方式,不提供商品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条件提供商品,骗取钱财的;(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的。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则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则个人消费者不得以证明其误解为由主张欺诈成立。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一般会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需要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根据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认定为欺诈。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判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但就文本而言,欺诈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因此,并不是经营者的主观故意状态不需要具备,而是“欺诈”一词本身就包含或揭示了经营者的故意心理。因此,在下列情形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应当承担欺骗消费者的法律责任”:⑴销售无效或者变质的商品;(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字号的商品的;(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经营者能够证明的,不属于欺诈;如果不能证明,就构成欺诈。

让更多人看到,客服推销人员垃圾,千万别用,开始说什么费用都不要钱的,结果要你激活首刷200变相收费,自动扣除128

元不会退换给你的,还有什么鼓励金压根就不能体现,变相收费,有图为证.

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请及时报警,避免更多财产损失。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撤销)2015年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我相信每个行业都存在极少行为不端正的人,但不能因为个人行为去断定一个公司的产品和信誉问题,毕竟新中付是正规支付公司,持有正规牌照,也是银监监管,中付是有128的押金产品,如果是推销员没有完全和你讲清楚,这就存在隐瞒行为我相信大部分诋毁人士都是同行吧?每个人身上都是扛着责任与担当去奋斗,谁都不容易,现在是法制社会,如果你真的被骗了我建议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同行不诋毁同行是格局问题,这个世界也不是你诋毁了多少人就能够成功,真正的成功应该是敬畏别人的成功与劳动成果来激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才是最重要的. 典型的无良商家,祝你早日入土为安!开始告诉你刷卡费便宜,首刷128开通,结果你刷128,只回来6块,说进入账户看奖励金,结果奖励金一分钱也出不来,只能每刷一笔抵3块钱,自己该交的每笔手续费还是要交,FXXK!!!客服之前的客户一点信息不告诉你;我是受害者之一,就当122块买纸钱了!

4、中付pos机胡乱给我刷了押金298,被我投诉了,他们让撤了才给解决,该不...

中付掌柜POSS机,骗局,大家别上当受骗


销售客服一开始说好的,首刷300元立马到账,刷完激活后,找她,又说是银行收取这个费用,作为保证金,需要刷满30万才给返。介绍中付poss时说费率是0.25,然后我又刷了500试了下,费率0.55,再找他,说是需要上传支付牌照,找他登记才能有0.25的费率。


发货地址是: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

这里的骗子特别多,大家务必小心发货地。

 

我被中付支付骗了404,客服还威胁我,说我要是投诉她就投诉我非法套现,后台有我资料,他要是不退我我这辈子就和中付支付玩了 有的pos机是收押金的,但是刷够的一定金额这个押金应该会退的吧,你可以问问他们,如果给退就不用投诉,如果不给退那就投诉 肯定坚决不撤投诉。绝不纵容他,然后再向上一级部门投诉。 新中付,大骗子!

5、中付支付怎么样,安全方面给说一下?

中付支付app是中付掌柜,看看就知道市场是怎么打开的,就是一个骗子,找售后电话各种推诿,都是我的错,他们没错。

中付支付是正规企业,持有央行颁布的支付牌照。安全方面做得挺到位,有专业的技术团队,采用HTTPS、安全硬件KEY或数字证书认证等安全技术,保证系统的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抵赖性等,而且多重验证技术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所以是安全可靠的。 我昨天刷了一千到账600,后面打电话,找客服,各种的都没影了,,祝他****,****** 1 分钟前回复Ta删除 骗子建议大家一起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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