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一POS网 > pos机知识点4 >

开店宝pos机开机刷299

浏览:114 发布日期:2023-09-13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开店宝pos机激活退押金是真的吗?

套中套,这样事情怎么能当真

2、开店宝pos机首刷299会返还吗?

这种,个人觉得只是一种宣传或炒作噱头,可能性不会太高。

3、pos机出现错误码299是什么意思?

刷卡过程中,一些商户小伙伴会遇到POS机提示系统错误代码,让大家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新购买的机器,首次使用前必须远程更新,否则直接刷卡会提示“299”的错误;

按开机键开机

进行签到,操作员号输入“00”,确认

系统提示输入主管密码,密码为“123456”确认

按功能键,进入主管功能

按数字7键,选择远程更新

接到提示后,按提示进行确认重启

重启之后即可正常使用!

4、开益宝pos机冻结299服务费会退吗?

退个毛线,就是骗子,还以为是通易付的机器,联系了他们说不是他们的,后来通过永哥支付网永哥才知道是开店宝的产品,挂羊头卖狗肉怎么可能退,只能投诉要回,百度能查到相关资料的。

5、开店宝押金299啥时候退

首先大家要知道299元的是什么费用,开店宝POS机是正规一清机,一般办理是免办理费和购机费(特殊机器除外),但会收取一个押金,押金机器不同,费用也是不同的,一般99元到299元不等,所以这299元是押金费用,它会在用户激活机器时冻结,等到用户刷满20万元自动退还。

6、开店宝pos机399激活能退吗

能退回来的,主要看你的情况是什么样的,但是大概率是可以的,还需要注意你的说辞和说法,不然也是会失败的!如果不知道,你可以追问我!

首先肯定的回答你,是可以要回来的!就看你方法对不对了!但是报jin,大概率是不太会管你的,因为金额太少,而且这个是属于买卖合同纠纷问题,他们一般不管这些!

本人也是被骗过398元开店宝的poss机,现在已经要回来了!报警没有用的,警察只会敷衍,一般都不太会管,它只告诉我打电话投诉,因为金额没上2千,基本上他们也不立案!

所幸我还学过一些法律知识,像这种办理poss机的双方关系是一种诺诚合同关系(市面上大多数也是这种),但是有效合同需要三个条件:

1、双方表达意思一致。

2、双方都是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工序良俗。

而这种被骗的、被欺诈的合同在法律上都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所以啊只要你去投诉,基本上都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但是你的方法要对:

1、找到对应的正确主体,然后打他们的投诉热线,说话方式要对,不然会影响成功率!

2、可以打12315或者12363去投诉,基本上就是多费一些事情。当然也是要注意说话方式要对!

最后就是强调各位说话方式一定要特别注意,否则你失败大概率就是在这里出现问题,和我说的方法没关系。

MuTianYingLe

我退回来了。02112363一个电话第二天就会退。他们和你说的任何话别信。就打这个电话投诉就行了。我和你说一下我退款经历。先找的黑猫,并没有什么用。然后打的12363回复我。第一找到银行卡APP找出消费收款单位。然后百度查一下单位的注册地址。我的是开店宝。一般都是这个公司旗下的POS机。然后开店宝上海的加区号02112363。打过去让他转开店宝客服。然后你要把你的姓名,注册时银行卡后四位,身份证后四位。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告诉他。然后就坐等退款。至于以后还有人联系你其他不要激活码开POS机就不要理就行了。一切电话就别管了。直接等退款。这就是我的退款历程。手打希望对你有帮助。 首刷399元代表用户办理的POS机是开店宝旗下的大POS机品牌,押金是直接由支付公司冻结的,等到用户在激活后半年内刷满66万元的交易金额才能返还。
399元的押金不是一定会退还的,这需要用户能完成开店宝公司的任务要求才可以,没有在半年内刷满66万或者超过时间刷满都算任务失败,押金是不退的。” 我是今年3月启动开店宝单独激活299元,说半年后自动退,结果没退,打电话停机,打微信始终没人接 我的是打上海金融投诉电话的,

转载请带上网址:http://www.pos-diy.com/posjifive/302038.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babsa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订购联系:小莉
微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固戍联诚发产业园木星大厦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固戍联诚发产业园木星大厦

举报投诉 免责申明 版权申明 广告服务 投稿须知 技术支持:第一POS网 Copyright@2008-2030 深圳市慧联实业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814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