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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警来家中查pos机

浏览:187 发布日期:2023-09-20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有人在我POS机上套现了30000元,现在警察找上门来说那人的钱是诈骗来的...

首先套现肯定是违法的,但是你说储蓄卡,可是又不是正常消费。
那警察只能罚你违规套现的钱,没有必要让你承担着三万块啊。
你只要承担你该承担的责任就好了 首先,你所说的警察是真是假?警察是如何知道你为别人套现的?我怀疑他们是一伙的!必须提防!
如果证实对方是警察的身份,你必须如实交代真相。 你当然必然交出那人是谁呀。至少他是用他自己的信用卡在你处刷卡的。虽然你是有责任的,但银行完全可以拿出证据来的。 本身你POS机套现就是违法的,所以你还是交代吧。 你不用交出。因为你们是正常的买卖关系。

2、警察可以去银行查到别人刷卡机的详细交易记录吗?

可以。警察根据办案需要,有依法到金融机构查询存、汇款的权力。要有搜查证才可以去银行查到别人刷卡机的详细交易记录。
警察只有有上级主管机关授权或是人民法院文件及本人证件出示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是有义务协助公安警察办案查询的,没有任何授权,以个人名义是不能随便查询公民银行等其他信息。 查询必须是为了公务,且经法定程序,由相应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执行人员应有2人或2人以上,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相关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
拓展资料
警察只有有上级主管机关授权或是人民法院文件及本人证件出示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是有义务协助公安警察办案查询的,没有任何授权,以个人名义是不能随便查询公民银行等其他信息。 查询必须是为了公务,且经法定程序,由相应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执行人员应有2人或2人以上,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相关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
办理身份证的程序: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2、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另外,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是不可以的,除非他能证明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有犯罪之类的,银行才会让查。 不过这个手续很麻烦,除非你犯了大案,很大资金,不然这种事一般不会发生。警察根据办案需要,有依法到金融机构查询存、汇款的权力
拓展资料:
1,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2,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
3,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集团、法国兴业银行等。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
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
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同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是银行业形成的基础。货币兑换业起初只经营铸币兑换业务,以后又代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等。这样,兑换商人手中就逐渐聚集起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从事放款业务,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业。 警察在经过报案人或者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你或者银行认为有争议的记录做出调查,一般一周就能出结果了 刷卡机的交易记录都是通过银联通道结算的。
银行可以卡查到刷卡记录和交易明细时间。 可以。警察根据办案需要,有依法到金融机构查询存、汇款的权力

3、...余万100多家商户被骗 武进警方成功破获办理pos机骗取押金诈骗案_百 ...

在办理POS机过程中,以虚假宣传骗取押金的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办理pos机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办理pos机收取高额押金,承诺分期返还的方式实施诈骗,涉及受害者有上百人,已查实的涉案资金高达7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暴力盗刷 牵出诈骗大案
      2021年2月24日下午,马杭派出所接到辖区湖塘纺织城商户周女士的报警称,今年1月初,一名姜姓男子多次上门推销POS机,并帮助办理信用卡,考虑到生意上需要,手续费也划算,又省下了跑银行的时间,周女士在姜某处办理了一台pos机。然而,让周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不断收到银行信用卡还款通知,卡上被人盗刷金额总计达10万元。
      接警后,马杭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对周女士的资金账户分析,民警发现,有多笔信用卡资金被刷入姜某的银行账户,与周女士的损失金额相吻合。同时,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后发现,仅武进本地涉及姜某的纠纷就多达数十起,且大多数与pos机有关。带着疑问,民警仔细了解这些纠纷的来龙去脉,从中看出了端倪。
      看似纠纷 实为诈骗套路
      “姜某在向商家推销pos机时,只带一份合同,商家签完合同后就由姜某保管,这种做法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的。”办案民警李杰介绍说,前期走访的十多名受害者反映,他们没有一个人手上留有合同。
      而姜某恰恰就是借口办理pos机的商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刷单3万元,并且刷满30次),完成刷卡的金额数和刷卡次数,收取了商家的违约金。但有多名受害者证实,他们在完成合同约定后,也没有完全收到返还款。
      受害人签订合同
      在外围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正常公司办理pos机业务的押金是300到500元,其实就是购买pos机需要的钱。而姜某收取3000元,承诺每月返还300元,分10期还清,“等于以免费赠送商家一台pos机作为诱饵,让绝大多数受害者在没有仔细看清合同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4月9日,姜某在武进其开设的公司内落网。
      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梳理,民警发现,姜某办理pos的业务遍布全省各地。为了尽可能多收集线索证据,民警多次前往上海、苏州等地,并到pos机发行公司进行相关业务的查询,发现该案涉及的受害人有数百人之多。
      从姜某住处查获的合同
      沉溺高消费 最终走向灭亡
      据姜某交待,自2018年起,他就开始从事pos机办理业务,刚开始还办理正规业务,从商家的刷卡金额中收取千分之六左右的佣金。但随着姜某频繁出入高档娱乐会所、奢侈品商城等高消费行为愈演愈烈,原本的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他的支出。于是在2020年初,他想出了每办理一个pos机就收取3000押金,分10期返还的方法。
      迅速积累的财富让姜某更加沉迷于高消费,没有驾驶证的他甚至为自己新买入了两辆豪车,并雇佣了专职司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前期积压了太多的客户,需要返还押金,窟窿越来越大,姜某难以填补。到了2020年10月份,姜某的债务彻底爆发,无论客户是否能完成合同上的刷卡任务,都无法继续获得返还的押金。
      受害人追问押金
      最终,姜某走上了极端,在帮助商户办理信用卡后,他将客户信用卡的钱直接刷到自己的账户上,用于分期退还客户的押金。“与周女士这种受害者相同性质的案件,在我们的调查中只发现了少数几起,更多的是被姜某以收取押金分期返还被骗的人员。”李杰介绍。
      商家在办理pos机时,要选择当地固定的代理,不要轻易相信来回跑的业务员,如果连最基本的售后服务都保障不了,那就更别说资金安全问题了。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在办理POS机时一定要咨询清楚押金返还的条件和具体细节。
      被骗之后,保留相关证据,拨打POS机总公司电话进行投诉处理。访问银监会网、国家投诉办公室网站进行投诉。到当地公安局报警,或者拨打96110当地的电信诈骗中心报警。电话、短信进行销售或者更换POS机的也不要相信,本身电销就是不允许的。
      警方提醒:如果您已经不幸受害,不能因金额少而忍气吞声。应该通过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获取利益已经构成诈骗。

4、湖南株洲警方代管的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处理?

从被警方抓捕到取保候审,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本应由警方代管的贺女士的7张银行卡,竟莫名被通过POS机、手机微信、支付宝盗刷消费了近40万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消费,被用于支付一辆凯迪拉克二手车的尾款。

发生在湖南株洲的这起盗刷案背后真相,是办案民警违规将本应由警方代管的贺女士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从派出所流出。

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违规民警王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近日被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株洲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付某向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建宁派出所举报其前妻贺女士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并委托其法务代理人李某代理其协助建宁派出所办案。

2016年11月,芦淞公安分局以贺女士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予以立案侦查;12月,该局再以贺女士涉嫌职务侵占立案侦查。王某作为警长具体负责整个案件的办理。

2017年1月9日,王某等人在长沙将贺女士抓获,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将其一台iphone5s手机、一台iphone6手机、一部IPAD、七张银行卡、一张美容卡、一串钥匙、一台奥迪车等物品暂扣带回建宁派出所,并将部分物品录入办案系统,登记为“代为保管随身财物”。2017年1月10日,建宁派出所对贺女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的2月15日晚,贺女士被释放,2月16日被取保候审。

被取保的第二天,贺女士即发现退还给自己的银行卡上资金被盗刷数十万元。据判决书查明的事实,这些被盗刷的钱通过POS机、手机微信、支付宝,被用于各种消费,比如通过淘宝购买大疆无人机、笔记本电脑。其中最大的一笔,被用来在一家二手车行支付一辆凯迪拉克二手车的尾款,分四笔刷POS机消费18万元,除支付购车尾款16.5万元,另套1.5万元。

2017年3月,贺女士先后向纪委、公安、检察等部门举报反映自己的离奇遭遇,并陆续在互联网上发帖举报,在红网论坛、新浪微博、湖南之声等十余家网站转发。

据贺女士陈述,被抓当日,在建宁派出所值班室,有民警问她要开机密码,采集手机信息,她告知了手机开机密码,但支付宝和微信的支付密码,她并未告知过任何人。

判决书显示,从2017年1月9日至同年2月16日,王某在办案过程中,违反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和《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没有将代为保管贺女士的物品按规定移交内勤人员保管,而是超越权限,自行保管在其办公室。

法院查明,从贺女士被抓获至取保候审期间,王某未依规管理代为保管的贺女士手机、银行卡等物品,致使该些物品流出建宁派出所,导致贺女士的银行卡被以刷卡消费,手机微信转账、消费,手机支付宝转账、消费等方式,共造成损失392510.66元人民币。

经警方调查,贺女士的手机与银行卡竟然流到了举报人付某的代理人李某手中。2017年4月,芦淞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贺女士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于2017年6月为贺女士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2017年7月18日,王某被刑事拘留。

2018年1月24日,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没有提出异议,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除上述认定王某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法院还查明,为了贺女士案件能得到顺利查办,2016年12月24日到2017年2月10日间,李某先后五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送给被告人王某人民币共计2.1万元。2017年2月13日,王某将2.1万元受贿款退还给付某某。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是受贿”,被告人王某已于2017年2月13日将受贿款退还给付某,并不是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受贿罪的罪名不成立。

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2018年4月9日,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来源: 澎湃新闻(上海)

5、pos机虚拟商户警察能查到

能查到,可以使用一些第三方工具,比如打开手机iphonexr14.7.1企查查版本14.8.0,天眼查版本12.39.0等这类工具,如果一个商户名称,或者公司名称,在工具上查询不到任何信息,那么这个商户就是虚假商户,因为如果是真实存在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的话,是可以查到真实的工商信息的。
拓展资料:
虚假商户,虚拟商户统称为假商户,是目前pos机行业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为什么会有假商户呢,老编感觉主要是利益驱使,一些支付公司为了跳码赚钱牟利引起的。
假商户,顾名思义,就是压根就不存在的商户名称,也就是说某个商户的名称,没有对应的商户,既没有营业执照信息,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店铺存在,是一个虚拟的商户名称,而我们办理的pos机是应该有真实的商户才对的,比如某个商户使用营业执照办理了一台pos机,刷卡收款的时候显示的名称都是自己商户名称的抬头,而某一笔刷卡收款的时候,突然显示了另外一个商户名称,那么这个商户有可能就是虚拟商户,很有可能是相应的支付公司跳码虚假的优惠类商户的。
在POS代理的宣传中,经常会看到落地本地真实商户、拒绝虚假商户的的字眼,所以我们对于商户的理解,就是真实商户好,虚假商户不好。那什么样的商户是虚假商户,对我们的信用卡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其实有个非常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询商户名称。如果查不到相关信息,大概率就是虚假商户。虚假商户也就是根本不存在的商户,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商户。
目前各个银行对信用卡的风控都比较严格,如果刷到虚假商户,一两次可能会有风控短信的提醒,刷到多次可能会被风控降额或进入小黑屋。如果经常刷到虚假商户还是大额消费,银行大概率会认为你在恶意刷卡,直接封卡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说虚假商户甚至比公益类商户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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