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pos机
1、警察能查到pos机主么
法律分析:能查到,受银监会和央行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抢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刷pos机套现多少犯法吗
法律分析:使用pos机套现肯定是犯法的,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涉案70余万100多家商户被骗 武进警方成功破获办理pos机骗取押金...
在办理POS机过程中,以虚假宣传骗取押金的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办理pos机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办理pos机收取高额押金,承诺分期返还的方式实施诈骗,涉及受害者有上百人,已查实的涉案资金高达7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暴力盗刷 牵出诈骗大案
2021年2月24日下午,马杭派出所接到辖区湖塘纺织城商户周女士的报警称,今年1月初,一名姜姓男子多次上门推销POS机,并帮助办理信用卡,考虑到生意上需要,手续费也划算,又省下了跑银行的时间,周女士在姜某处办理了一台pos机。然而,让周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不断收到银行信用卡还款通知,卡上被人盗刷金额总计达10万元。
接警后,马杭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对周女士的资金账户分析,民警发现,有多笔信用卡资金被刷入姜某的银行账户,与周女士的损失金额相吻合。同时,通过大数据平台分析后发现,仅武进本地涉及姜某的纠纷就多达数十起,且大多数与pos机有关。带着疑问,民警仔细了解这些纠纷的来龙去脉,从中看出了端倪。
看似纠纷 实为诈骗套路
“姜某在向商家推销pos机时,只带一份合同,商家签完合同后就由姜某保管,这种做法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的。”办案民警李杰介绍说,前期走访的十多名受害者反映,他们没有一个人手上留有合同。
而姜某恰恰就是借口办理pos机的商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刷单3万元,并且刷满30次),完成刷卡的金额数和刷卡次数,收取了商家的违约金。但有多名受害者证实,他们在完成合同约定后,也没有完全收到返还款。
受害人签订合同
在外围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正常公司办理pos机业务的押金是300到500元,其实就是购买pos机需要的钱。而姜某收取3000元,承诺每月返还300元,分10期还清,“等于以免费赠送商家一台pos机作为诱饵,让绝大多数受害者在没有仔细看清合同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4月9日,姜某在武进其开设的公司内落网。
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梳理,民警发现,姜某办理pos的业务遍布全省各地。为了尽可能多收集线索证据,民警多次前往上海、苏州等地,并到pos机发行公司进行相关业务的查询,发现该案涉及的受害人有数百人之多。
从姜某住处查获的合同
沉溺高消费 最终走向灭亡
据姜某交待,自2018年起,他就开始从事pos机办理业务,刚开始还办理正规业务,从商家的刷卡金额中收取千分之六左右的佣金。但随着姜某频繁出入高档娱乐会所、奢侈品商城等高消费行为愈演愈烈,原本的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他的支出。于是在2020年初,他想出了每办理一个pos机就收取3000押金,分10期返还的方法。
迅速积累的财富让姜某更加沉迷于高消费,没有驾驶证的他甚至为自己新买入了两辆豪车,并雇佣了专职司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前期积压了太多的客户,需要返还押金,窟窿越来越大,姜某难以填补。到了2020年10月份,姜某的债务彻底爆发,无论客户是否能完成合同上的刷卡任务,都无法继续获得返还的押金。
受害人追问押金
最终,姜某走上了极端,在帮助商户办理信用卡后,他将客户信用卡的钱直接刷到自己的账户上,用于分期退还客户的押金。“与周女士这种受害者相同性质的案件,在我们的调查中只发现了少数几起,更多的是被姜某以收取押金分期返还被骗的人员。”李杰介绍。
商家在办理pos机时,要选择当地固定的代理,不要轻易相信来回跑的业务员,如果连最基本的售后服务都保障不了,那就更别说资金安全问题了。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在办理POS机时一定要咨询清楚押金返还的条件和具体细节。
被骗之后,保留相关证据,拨打POS机总公司电话进行投诉处理。访问银监会网、国家投诉办公室网站进行投诉。到当地公安局报警,或者拨打96110当地的电信诈骗中心报警。电话、短信进行销售或者更换POS机的也不要相信,本身电销就是不允许的。
警方提醒:如果您已经不幸受害,不能因金额少而忍气吞声。应该通过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虚假宣传获取利益已经构成诈骗。
4、哪个是举报电销pos机公司的
以达州市为例,举报电销pos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人民银行进行举报。
从2020年5月份起,达州市将开展“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专项行动,从而保护银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
近期,四川多地反映POS机推销人员假冒银行员工,打着代办信用卡、机具更新换代、费率调整等幌子,以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推销POS机,严重损害了银行声誉和消费者权益,扰乱了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
为有效遏制这种违规行为蔓延,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在四川开展了“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专项行动。广大市民、商户遭遇或发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818-2665997。
另外,当出现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POS机属于金融机具,不仅关系到商户的账户资金安全,也关系到广大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和各银行卡收单机构对POS机的申请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商户应通过银行机构或取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办理POS机。
取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非正当、违规渠道购买POS机,资金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会出现到账不及时或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情况等。同时非正规渠道销售POS机的是经过层层转包代理商,人员流动大,机具维修、耗材配送等均难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我市严查冒用银行名义推销POS机
5、公安局能查出是谁从POS机里提出钱的吗?
当然能查出来了,poss机都是有好几个摄像头的。这都查不出来,那不是随随便谁都可以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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