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判决书
1、自己用pos机套现会被判刑吗
自己用pos机套现会被判刑。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POS机诈骗被捕,把押金都退了还会判刑吗?
虽然退回押金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罪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在中国,POS机诈骗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构成犯罪,即使退回押金,也可能被判刑或处以其他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具体程度和判决结果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例如犯罪的严重程度、是否认罪、是否已经退回全部或部分赃款等。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POS机诈骗并已被捕,建议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并在法律程序中认罪悔罪,以期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如果该公司老板把客户的押金都退还了,并且没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理论上可以考虑对其实施宽大处理。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法院审判判例和相关事实情况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退还押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被诈骗人的损失,但并不一定能够消除犯罪行为的责任。因此,退还押金不一定能够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且退还押金的情况下,对诈骗罪的判决也需要考虑其他方面的证据和情况。
总之,如何定罪量刑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法院审判判例和相关事实情况综合判断,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并协助辩护。 即使退还了押金,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这个公司涉嫌诈骗罪,其成立和运作方式与法律规定不符合的话,仍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退还押金可以作为辩护的一个因素,但不能保证能够完全免除刑事责任。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刑事判决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后做出决定。建议相关当事人咨询律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如果被捕的人已经退还了被骗的押金,这可以被视为他们的自愿行为以尽可能弥补他们的行为。然而,这还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适用的法律。如果骗局涉及的金额非常大,或者这个人以前有过类似的犯罪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退还押金,他们仍然可能会被判刑。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这个要看金额的 另外还要看 主谋 很多的因素的啊
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示书二: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很重要
01
为什么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非常重要
个人金融信息主要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产生的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衍生信息。个人金融信息与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高度相关,一旦泄露可能会对个人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如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掌握的个人金融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是财产安全的基础,因此,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都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
金融消费者也要牢记 “三个切勿”“三个务必” ,共同守护金融信息安全。
“三个切勿”: 一是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二是切勿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三是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个人金融业务,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三个务必”: 一是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务必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被挪作他用;二是在下载APP或登录网站时,务必谨慎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金融信息;三是在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金融业务单据前,务必要先完全撕碎或用碎纸机销毁。
02
为何要及时更新在银行预留身份信息
客户身份信息是动态变化的,每一次身份识别所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只反映客户在被识别那一时刻的身份信息。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是动态掌握客户交易情况的需要,为客户风险评级和交易监测提供基础性的评估依据,有利于打击利用银行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如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或存在身份信息无效的情况下,银行将对客户账户采取中止业务或关闭其非柜面业务等管控措施。
目前银行支持个人客户更新身份信息的渠道通常包括:网点柜面、智能自助机具、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直销银行等主流渠道;单位客户更新身份信息以柜面为主。客户完成信息补录后,将同步解除管控措施,便于客户更新信息和账户正常使用。
03
如何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诈骗分子极其狡猾,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让广大群众防不胜防。为了不让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请对常见诈骗手法保持警惕:
1. 仿冒身份类诈骗: 诈骗分子常冒充领导、冒充亲友、冒充公检法、民政、教育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冒充银行、证券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还会伪造身份诈骗,如伪装成“白富美”或“高富帅”,加为好友骗取对方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高收益项目投资、诱导在虚假博彩网站投钱等各种方式骗取钱财。
2. 购物类诈骗: 诈骗分子常通过假冒代购、低价购物、开设虚假购物网站、虚假退货等方式进行诈骗,如在疫情期间就有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渠道以售卖口罩等防疫物质为幌子,待受害人支付价款后,就找各种理由不发货或拉黑受害人。
3. 虚构险情类诈骗: 诈骗分子常会通过虚构亲友遭遇车祸、绑架、手术等,利用受害人焦虑心理骗取钱财。如不法分子谎称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要求转账方可治疗,受害人往往因为担心、心急便按照不法分子指示转款。
4. 利诱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发布各类中奖信息、积分兑换、分享链接或扫描二维码领红包、高薪招聘等方式利诱受害人,骗取钱财。如利用网络直播间人员混杂,使用弹幕评论等形式发送轻松高薪的兼职招聘等虚假广告,一旦有人上钩,就要求交纳“保证金”“介绍费”等,骗取钱财。
5.其他类诈骗: 主要利用各类新生事物、 社会 热门事件进行诈骗,如刷单及代运营、“校园贷账户注销”、虚假投资平台、虚假爱心捐款等。如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渠道广撒网,邀请受骗者加入群聊,所谓的专家、操盘手在群中在线讲股,逐步以股市行情差等理由,诱导受骗者转至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操作,宣称交易自由、门槛低、高回报,刚开始会让受骗者得到收益,获取信任后,便会逐渐让其加大投资,最终令受骗者损失惨重。
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保护财产安全,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要做到 “三保持”、“三务必” 。
“三保持”: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对于打电话、发微信自称“是某身份”的人员,不能盲目轻信;二要保持沉着冷静,听到亲友发生事故、财产损害等紧急信息,不能惊慌失措;三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中奖、领红包、超低价、超高薪等好信息,不能贪图小利。
“三务必”: 一是务必多留心疑似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可通过拨打官方电话、官方网站查询、与亲友讨论等方式核实确认各类信息真伪;二是务必多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并及时提示家里的老人、小孩,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务必及时寻求帮助,一旦发现可能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要尽快拨打110报案,并准确提供骗子的账户、账户名称。
04
如何确保网络交易安全
随着网络交易的普及,消费者除了使用银行卡支付外,也经常使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支付,网络交易更加便捷,但也有不少不法分子伺机利用网络交易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网上交易安全,请牢记 “八个应该” :
一是 支付密码应设置高强度密码,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不同支付方式设置不同密码,并定期修改;
二是 网络交易前应确认网址是否正确,要选择正规的网站进行网上支付业务,避免通过虚假、钓鱼网站进行交易;
三是 完成网上交易后,应及时安全退出,避免发生后续风险交易;
四是 在进行境外网上交易时,应通过安全途径,开通相关认证服务;
五是 应避免通过公用WIFI进行支付,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交易,以免泄露账号及密码等信息;
六是 应注意不要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登录不明网站,避免被不法分子植入木马病毒;
七是 办理网络购物、退货、退款时,应认清官方渠道,切勿轻信不明身份的电话、网络聊天工具或其它形式提供的非正规的网络链接;
八是 收到可疑网上交易提示时,应谨慎确认,如有疑问应直接拨打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切勿直接回复消息或点击链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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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刷卡消费安全
由于刷卡消费非常方便,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POS机复制、盗刷他人银行卡,给持卡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为了保障刷卡消费安全,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 务必在正规商户进行交易,刷卡消费时请勿让银行卡离开自己视线范围,要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避免误刷多刷;
二是 在刷卡消费输入密码时,应尽可能用身体或另一只手遮挡操作手势;
三是 签署签购单时,要仔细核对是否是本人的卡号、日期和金额,如发现有误,应要求收银员当面撕毁凭证并取消交易;
四是 交易完成时,要确认收银员交还的是否是自己的银行卡,并保存好签购单,以便日后与对账单核对;
五是 开通短信提醒服务或通过银行应用软件,及时掌握账户动态信息,当账户发生异常变化,要及时联系发卡银行查询交易。
06
如何使用转账“延时到账”功能
为了防止电信诈骗分子迅速转移资金,更好地守护百姓资金安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通了转账“延时到账”功能。目前常见的转账方式“延时到账”功能有:
一是 通过银行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以选择实时、普通、次日到账等,选择非实时到账的,在到账前可自行撤销转账。每一笔转账时,如果默认的是实时汇款,客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调整到账时间。
二是 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 (ATM机) 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的,资金统一为24小时后到账,在24小时内可以在ATM机或银行柜台等申请撤销转账。
三是 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系统默认的到账时间通常为实时到账,用户可以自行开启“转账延时到账”功能,选择2小时后到账或24小时后到账,但用户转账后无法自行撤销转账,需要联系客服申请撤回。
广大群众可以充分使用转账“延时到账”功能,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但也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功能实施新式诈骗。如不法分子在ATM机旁等待来取款的客户,称自己取款额度用完,希望将钱转到受害人卡上,请受害人帮忙取现,待受害人交付现金后又偷偷撤销转账。又如不法分子先以转账发放“中奖”奖金并提供转账凭证诱骗受骗者交纳个人所得税等名目的费用后,又马上撤销汇款。切记:与他人交易,一定要以账户实际到账为准,不能够轻信转账凭证。
07
为何不能租售、租借个人账户信息
部分群众认为身份证、银行卡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不管是出售还是租借,都是个人的私事,但是这样的行为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一是信息泄露风险。 身份证、银行卡及账户内都存储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如因贪图小便宜出售、租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及账户,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用受损等,并危害自身财产安全。
二是法律责任风险。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份证、银行卡及其账户都是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个人出售、租借身份证、银行卡及账户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他人将相关证件、卡片用来从事非法活动,持卡人可能还要连带承担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法律责任。
三是 社会 危害巨大。 出售、租借身份证、银行卡等会为不法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成为帮凶,将会严重侵害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诚信的 社会 环境。
08
如何查询及领取已故存款人存款
为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 ,简化了近亲属查询已故存款人的存款的流程: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查询范围包含银行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
但为保护客户存款安全,领取已故存款人存款仍需按照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 等相关办法,继承权无争议时,继承人可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证明文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支取,若继承权发生争议的,需先由人民法院裁决,继承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支取。
09
如何正确使用小额支付免密免签功能
“小额支付免密免签”服务是中国银联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小额快捷支付服务。当您使用具有“闪付”标识的银联芯片银行卡或支持“银联云闪付”的移动设备,在境内指定商户进行一定金额以下交易时,只需将银联芯片银行卡在移动设备POS机等受理终端的“闪付”感应区挥卡,即可完成支付。支付过程中,您无需输入密码,也无需签名。
根据中国银联相关业务规则,小额支付免密免签功能是自动开通的,如您不同意开通“小额支付免密免签”服务功能,可以到卡片所属银行的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申请关闭此服务。
4、扬州前女友反腐后续王燕茹一案,该案件最终会怎么判?
扬州前女友反腐后续王燕茹一案,该案件一审判决因犯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五千元。
一.扬州前女友反腐后续:王燕茹被控两宗罪一审获刑三年据报道,11月13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燕茹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该案当庭宣判:王燕茹因犯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五千元。
据了解,当天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王燕茹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4次利用POS机套现,为自己及他人刷卡套取现金700余万,其中为前男友黄宇及黄宇持有的他人信用卡套现610余万,为自己及其他人套现110余万,并当庭出示了王燕茹的POS机申领资料、银行交易明细以及证人黄宇等人的证言,按照套现的金额超过100万,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王燕茹当庭未表示是否服从判决结果
二.王燕茹的父亲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将上诉,该案件最终走势扑朔迷离,是维持一审判决,还是翻盘
据了解,当天庭审中,王燕茹只认可其中98万元套现行,根据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认定为“情节严重“刷卡套现数额必须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才能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换言之,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则不构成犯罪。
另外王燕茹的套刷套现事实不清,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从证据来看,黄宇陈述是王燕茹刷卡套现,王燕茹陈述是黄宇亲自实施的套现行为,自己没参与。而除了证人证言之外,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王燕茹实施了套现行为。
再者,黄宇的证词可信度不高,毕竟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扬州反腐一案是王燕茹举报黄宇父亲贪污,黄宇父亲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七十万元,而黄宇也因为王燕茹的举报被判,所以不排除黄宇为了报复作假证。
5、帮别人刷了几十万会被判刑吗
1、如果你本人使用pos机刷卡套现,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金额超过1万元的,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你朋友办了个pos机帮别人刷了几十万,未达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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