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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的卡能在pos机上查余额吗

浏览:183 发布日期:2023-08-14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银行卡冻结还能查到里面的钱吗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仍然可以通过ATM机或柜台查看银行卡余额。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仍旧可以查询银行卡余额,不过账户被冻结后便不能进行银行业务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2、有些pos机可以查信用卡余额,民生信用卡冻结银行卡之后,查询额度是怎 ...

据我所知没有任何POS机可以查询到信用卡的余额。就算查询到也是不准确的,除非银行装的。

3、银行卡被冻结了 还能去取存机查询余额或者取款吗 求专家解答

银行卡被冻结了,如果是全额冻结或者直接封卡了,还可以去存款机上查询余额,但是不能取出钱来也不能付款。 如果是招行卡,可以查询不能取款。 你猜,不然还叫什么冻结

4、把已被冻结的银行卡插到atm机中还能查询得到卡里的余额吗?

银行卡被动冻结可以查询余额,也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

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

六、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扩展资料:

存款冻结,就是银行限制该存款(账户)的使用。大致分为:不收不付、只收不付(只能收款不能付款)、部分冻结(如部分冻结10万,只有超过10万以上的存款部分可以使用)。英文blockeddeposit

冻结的原因一般是司法机关、税务、海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到银行出具相关公函办理,还有就是客户在银行办理一些业务如保函(与银行签订有协议)等原因。

解冻储蓄存款是指储蓄存款冻结后的处理手续。

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通过银行办理冻结的储蓄存款,在结案处理时,根据有权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如存款仍归个人所有,即由原提出的办案机关提出解冻通知书通知银行,储蓄机构可据以对该已冻结存款户实行解冻,

恢复并按正常业务手续办理存、取款如存款没收归公所有,即凭判决书或裁定书副本和罚没缴款凭证办理划款手续。

如储蓄存款冻结期限已超过规定的6个月,原提出的办案机关如未提出重新继续冻结存款的手续,可视同自动撤销。冻结存款一经解冻,其存款户即可办理续存或支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ATM机

5、在pos机上能查询余额吗

不能,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强化银行卡磁条交易安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磁条银行卡在非标准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消费领域查询类交易(不包含查询验证类交易)将关闭。

根据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强化银行卡磁条交易安全管理的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应根据终端标识和商户类型对非标准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磁条交易强化风险管理。

对于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万元的资金类交易,应通过语音、短信、数据(如手机银行、即时通讯)等至少一种通信渠道进行附加交易验证。对于消费领域查询类交易,应从发卡端直接关闭。对于单日频次过高的异常交易,应采取拒绝交易授权等措施。

扩展资料:

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加强银行卡磁条交易风险管理,提升支付安全防护水平。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强化银行卡磁条交易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17】120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8月1日起,将对磁条卡交易进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标准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磁条交易,单笔交易金额超过规定金额增加身份验证环节;

二、对磁条银行卡在非标准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消费领域查询类交易(不包含查询验证类交易)将关闭;

三、磁条交易单笔金额超过规定金额,将通过短信进行交易提醒。

参考资料:郑州银行-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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