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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销售pos机

浏览:66 发布日期:2023-08-26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最近老是有人打电话说我办理了什么POS机是打错了还是诈骗?

只要申请过信用卡都会接到这样推销电话,办理必须认准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支付公司产品都是一清机。没有备案都是二清也就是不安全的机器,关乎金钱的安全,一定要慎重。

这种情况一般是打电话销售pos机,这类电话可能是身边有朋友,用问问题的方式获取手机号办理过相关业务,但是没有告知本人并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

上述问题可以直接挂断并拉至黑名单的方式处理。现在个人隐私很难得到保护,建议大家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泄露自己的信息。

扩展资料:

提醒大家:

1、异地办理的、网上办理、电话传真办理的必是诈骗。

2、使用公司名义发布信息、签合同,使用个人银行账号(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作为收款、收费账号或非银行网络支付的必是诈骗。

3、以验证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钱的必是诈骗。

2、pos机电销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销POS机是违法行为。央行发布的8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核对其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备查。

3、电话销售pos机犯法吗

法律分析:电话销售是否非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电话营销只要营销的物品合法,那么这种营销手段是合法的,如果营销违法物品,那么这种手段也变的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4、为什么总是会有人打电话问我,以前的pos机还有没有在用?我没有用过pos...

这一般是打电话销售pos机,这类电话可能是身边有朋友用问问题的人手机号来办理过相关业务,但是没有告知本人并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针对上述问题可能性只能做电话直接挂断并拉至黑名单的处理方式。现在个人隐私很难得到保护,建议大家日常生活中,尽量不要泄露自己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手机号、住址、身份证号等)。
拓展资料:
一、如何应对电信诈骗
1.即使遇到能够说出自己姓名、住址等个人相关信息的电话、短信也不要轻信,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核实;
2.特别是冒充公检法进行调查、冒充航空公司进行退改签机票、冒充亲朋好友进行转账、冒充淘宝、商家客服进行退款,此类电话基本为诈骗;
3.陌生短信、邮件、社交工具中发来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应用不要随便安装;
4.手机上要安装安全软件,可以有效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诈骗短信,钓鱼拦截,木马程序;
5.不轻易将个人信息留在不熟悉或不正规的机构、网站中,网银账号、普通社交账号密码要区分,密码定期修改,谨防信息泄露。
二、防范电信诈骗“三不一要”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2.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3.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4.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5、电话销售pos机合法吗

法律分析:电话销售是否非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电话营销只要营销的物品合法,那么这种营销手段是合法的,如果营销违法物品,那么这种手段也变的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十三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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