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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发票可以报销吗

浏览:157 发布日期:2023-04-27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刷卡单据可以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
刷卡小票只是支付完成的凭据,不是有效的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最好是发票,次一等的是收据或售货小票。收据和发票不是报销凭证,是对方收款凭证。如果只是往来款项,出纳将款项支付给对方,则收到盖上对方财务章的收据和发票,是可以作为支付凭的。

2、机打发票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现在发票有分为两种情况开发票,第一种是通用机打发票,第二种是电子发票.

1.第一种通用机打发票,要先在税务网站上提交申请开发票信息之后,可以直接到税务局打印就可以,或是直接自己买税控设备自己打印.

2.第二种电子发票,直接到税务局申请电子发票,可以自己直接开发票.

温馨提示:不管是通用机打发票还是电子发票都是可以用来申报税务,普票只能是用来做成本,专票都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税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从2019年1月1日起,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再用了。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国税、地税机关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3、打印的电子发票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电子发票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 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可以作为财务原始凭证报销入账。因为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扩展资料电子发票与普通发票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和管理方法也相同。电子发票后面要求附上两种资料,机打出来的小票。(1)消费小票,消费清单。(2)付款凭证,POS机支付小票。报销要求:(1)电子发票打印出来,附上附件。2)电子发票上注明经办人及报销日期。(3)财务人员核实发票真假(4)每年的12月31日前要将发票全部报销完成,过期不候。

4、超市的机打发票可以报销吗

超市的机打发票可以报销的。
机打票就是相对于手工填开的发票,通常所说的机打票应该说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销其实就是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一般来说都是可以进行报销。

5、个人微信或者POS机刷卡到公司对公户可以开个人所在单位普通发票吗如何...

可以的,这相当于个人垫付,拿票回去报销。
在收到发票后记: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现金(或其他应付款)。
注意:这里不能用“银行存款”科目,因为对公账户不能对私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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