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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浏览:171 发布日期:2023-04-07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网上关于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相关犯罪的刷卡知识比较多,也有关于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的问题,今天第一pos网(www.pos-diy.com)为大家整理刷卡常见知识,未来的我们终成一代卡神。

本文目录一览:

1、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2、盗刷他人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3、盗刷pos机定什么罪?

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这学期给学生上刑法分则的课。不少学生拿着法考题来问,其中有关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相关犯罪的问题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在给学生讲解有关题目的过程中,发现学生并不是不熟悉相关知识点,往往是由于解题思路混乱导致知识点产生混淆,最终落入出题人设下的陷阱。为了同学们少走弯路,所以结合在日常解答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对如何在法考中区分信用卡诈骗罪相关犯罪的问题的思路,帮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先说个简单的判别方法,如果题干中没有出现抢劫、抢夺和盗窃等情形,基本可以排除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如果题干中的信用卡已经被被使用,就基本可以排除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

一、相关罪名:信用卡诈骗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金融票证罪。

二、核心解题思路:按照时间顺序逐一排除。

在法考中遇到信用卡诈骗罪相关问题时,需要按顺序想三个问题。一是信用卡的来源,二是信用卡的真伪,三是信用卡的用法。

首先是关于信用卡的来源问题,根据近十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进行总结,在法考中,涉案人员的信用卡主要来源可分为三类,一是通过盗抢等行为获得,二是通过替人保管或者捡拾获得,三是自行伪造(包括伪造办理信用卡所使用的证件等),其中只有使用通过盗窃、抢劫获得的信用卡才有可能(注意,不是肯定构成)构成盗窃或者抢劫罪,通过后两种渠道获得的信用卡都不可能构成盗窃或者抢劫罪;只有通过伪造获得信用卡,才有可能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信用卡)或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

其次是关于信用卡的真伪问题,按照主客观因素组合进行分析,可以将情况分为真卡(且明知是真卡)和假卡(可进一步分为明知是假卡和不明知是假卡)。在“明知是真卡”和“不明知是假卡”两种情况下,并不会对根据信用卡来源确定的犯罪性质造成影响,但“明知是假卡”却有可能导致根据信用卡来源确定的犯罪性质发生改变。如根据《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2号),在抢劫现场直接通过信用卡进行转账的,仅认定抢劫罪。但如果是明知是假卡,仍然在抢劫现场通过信用卡进行转账的,那就是抢劫罪(抢劫罪没有数额要求,假卡也有经济价值)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最后是关于信用卡的用法问题,在目前的法考当中,信用卡的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人使用,另一种是对机器使用,按照《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9号)的说法,如果是对人使用,那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是对机器使用,则必须回溯信用卡的真伪和来源,如果是假卡(且明知是假卡),仍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是真卡(包括使用以为是真卡的假卡),则必须结合信用卡来源进行认定。如果使用者的卡片来自于抢劫、抢夺和盗窃(两抢一盗),则一般认定为前序犯罪;而如果使用者的卡片系通过合法途径或者除两抢一盗以外的非法途径获得,则一般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PS.近年的法考中,除考察信用诈骗罪和两抢一盗的区别外,也开始考察另外一些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要点。其中较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恶意透支”的考察。根据修订后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9号),“恶意透支”必须经过“有效催告”方可认定。具体条件包括1.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2.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3.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4.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2020年的法考客观题中,就考察了“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这个知识点。

盗刷他人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盗刷他人信用卡是盗窃罪。盗窃罪是通过非法手段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且使用,信用卡诈骗罪是伪造他人信用卡或液旅裂者捡到他人信用卡盗刷。盗刷信用卡的数额较大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盗刷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的判处会加重以此类推。盗刷信用卡的具体情形如下:

1、直接盗取信用卡及闹闭其密码镇橘,在ATM机安装吞卡装置截取真卡、偷窥密码,在获取了他人信用卡后在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取现,或者在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2、窃取信用卡信息及密码,通过电话、短信等欺骗手段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盗取金额;

3、捡拾或盗取了他人信用卡,冒充持卡人身份挂失、注销或更改密码后伺机盗取或盗刷卡内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刷pos机定什么罪?

诈骗罪!

利用非法获取的信用卡信息,通过pos机进行盗刷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型的信用卡诈骗,不仅造成了相关机构的经济损失,更是影响了金融秩序的稳定。

作为持卡人,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窃取,一旦发现信用卡异常,及时报警,避免或者减少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相关犯罪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刷卡机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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